一 、 案例相关信息
案例类型(诉讼或非诉讼): 诉讼
业务类别: 刑事诉讼非法采矿罪
案件代理时间: 2020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0 月
代理律师姓名:孙费雯、周燕
律师事务所名称:&苍产蝉辫;浙江泽大(湖州)律师事务所、浙江智仁(湖州)律师事务所
检索主题词: 非法采矿罪、 证据排除规则、 司法鉴定审查、 程序瑕疵
二&苍产蝉辫;、&苍产蝉辫;案例正文
(一)&苍产蝉辫;案情介绍
1.案件背景
浙江某建设工程项目中 ,王某某作为施工负责人 ,被指控在 2020 年施工期间越界开采红线外区域 。 公安机关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《石料开挖土石方测量成果报告》 显示: 越界开采矿石量达 13742 吨 ,《价格认定结论书》 评估涉案 价值 48 万元 , 已达到非法采矿罪 “ 情节严重 ” 入罪标准。
公安机关以非法采矿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2.争议焦点
(1)《测量成果报告》&苍产蝉辫;能否作为定案依据
(2)《价格认定结论书》&苍产蝉辫;的证据效力认定
(3)历史开采量是否应当核减
3.案件结果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两次退查&苍产蝉辫;,辩护人提交多份质&苍产蝉辫;证意见&苍产蝉辫;,&苍产蝉辫;公安机关无法补强瑕疵证据&苍产蝉辫;,&苍产蝉辫;最终促使撤案处理,&苍产蝉辫;民营公司家王某某获得无罪处理。
(二)法律分析
1.《测量成果报告》“&苍产蝉辫;叁重致命伤&苍产蝉辫;”
(1)&苍产蝉辫;资质缺失:&苍产蝉辫;审核人&苍产蝉辫;“超前执业&苍产蝉辫;”&苍产蝉辫;之谜
资质瑕疵对证据效力具有根本性的影响 。《测量成果报 告》的审核人夏某某在报告形成时(2020 年 10 月 21 日 )尚 未取得资质(2020 年 12 月 11 日取得), 这一事实直接违反 《测绘法》第二十七条对于执业资格的规定。同时,根据《最 高人民法院对于适用〈刑事诉讼法〉 的解释》(下称《刑诉 解释》) 第 98 条对于 “ 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 ” 的规定 ,此 类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。
(2)检材污染:&苍产蝉辫;红线内外混同测量
现场勘查显示 ,涉案人员将合法开采(红线内)部分与 争议区域(红线外) 的土石方混合堆放 。 而测量机构未按要 求区分测量范围 , 导致 9300 立方米的总量中无法析出确切越界开采量 。 根据《刑诉解释》 第 97 条 , 鉴定意见需审查 “ 检材来源、 取得、 保管、 送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”,而本案检材范围与委托要求不符 ,属于“ 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不 一致 ” 的情形 ,依法应排除。
(3)历史遗留:&苍产蝉辫;历史开采量未扣除
当地街道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 ,村民早年自行对山体进 行过开采 , 开采面积约 3300 方 。 以此计算 , 山体剩余总量 不足 8000 方 , 故非法开采量不可能达到第三方测绘的 9300 方 。 对于涉案山体在王某某等人进场前 , 已有村民开采的 3300 方量 ,《测量成果报告》 未予扣除 , 导致开采量虚增 。 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 第 50 条 , 证据需 “ 查证属实 ” 方可采信 。 若检材未排除合理怀疑 , 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存疑。
综上&苍产蝉辫;,该报告因同时存在资质缺陷、&苍产蝉辫;检材污染、&苍产蝉辫;数据失真叁大问题,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及《刑诉解释》应予排除。
2.《价格认定结论书》程序性崩塌
(1)&苍产蝉辫;鉴定程序违法
《价格认定结论书》未附鉴定机构资质证明及鉴定人签名 , 违反《人民检察院鉴定规则》 第 21 条 “ 鉴定文书应由 鉴定人签名并加盖鉴定专用章 ” 的规定 。 同时 ,《刑诉解释》 第 98 条明确 “ 鉴定文书缺少签名 ” 系排除事由 , 该结论书因形式要件缺失而丧失证据资格。
(2)检材依据错误
价格认定结论以《测量成果报告》 的 9300 方量为依据,但该报告已被证明存在重大瑕疵。根据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 第 25 条 ,鉴定需基于 “ 可靠检材 ”,若检材本身不可靠 , 鉴 定结论自然丧失合法性。对于该类鉴定意见,应当重新鉴定。
(3)“&苍产蝉辫;灭失&苍产蝉辫;”&苍产蝉辫;备注与事实矛盾
本案证据价格认定明细表标注 “ 灭失 ”,但实际开采物 仍堆放在现场 ,表明鉴定机构未核实检材状态 。 根据《刑诉 解释》 第 97 条 , 鉴定需审查 “ 检材与提取笔录、 扣押清单 是否相符 ”,本案显然未满足这一要求 , 属于 “ 送检材料来 源不明 ” 的排除情形。
(叁)&苍产蝉辫;案例评析
1.严格证据审查&苍产蝉辫;,&苍产蝉辫;防范&苍产蝉辫;“瑕疵证据&苍产蝉辫;”入罪
本案揭示了非法采矿罪中鉴定意见的常见问题: 资质瑕 疵、 检材混同、 程序缺失 。 办案人员在办理此类案件时 ,应依据《刑诉解释》 第 97-98 条逐项审查鉴定意见的合法性, 避免将存在 “硬伤 ” 的证据作为定罪依据 。 尤其是对于专业 性强的矿产资源案件 , 需结合地质勘测、 历史数据等客观证 据交叉验证 , 防止 “ 以鉴代审 ”。
2.程序正义优先&苍产蝉辫;,&苍产蝉辫;保障当事人质证权
鉴定意见的排除不仅关乎实体公正&苍产蝉辫;,更是程序正义的体现。本案中,辩护人通过指出鉴定人资质、检材范围等问题,&苍产蝉辫;充分行使了质证权&苍产蝉辫;。&苍产蝉辫;司法机关应严格落实《司法鉴定程序通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则》现行有效的回避、&苍产蝉辫;签名等程序要求&苍产蝉辫;,确保鉴定活动透明可监督。
3.推动司法鉴定规范化&苍产蝉辫;,&苍产蝉辫;强化行业监管
本案暴露的鉴定乱象反映出部分鉴定机构存在&苍产蝉辫;“&苍产蝉辫;重结果、&苍产蝉辫;轻程序&苍产蝉辫;”倾向&苍产蝉辫;。&苍产蝉辫;建议司法机关联合行业协会&苍产蝉辫;,建立鉴定机构动态考核机制&苍产蝉辫;,对多次出具瑕疵报告的机构纳入&苍产蝉辫;“&苍产蝉辫;黑名单&苍产蝉辫;”。&苍产蝉辫;同时&苍产蝉辫;,推广&苍产蝉辫;“&苍产蝉辫;专家辅助人出庭&苍产蝉辫;”制度&苍产蝉辫;,借助专业力量辅助法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庭审查鉴定意见的可靠性。
4.类案指引:&苍产蝉辫;非法采矿罪的证据标准
对于非法采矿罪&苍产蝉辫;,开采量、&苍产蝉辫;矿产物价值是定罪量刑的核&苍产蝉辫;心指标&苍产蝉辫;。&苍产蝉辫;若鉴定意见被排除&苍产蝉辫;,案件将因&苍产蝉辫;“事实不清&苍产蝉辫;”无法达&苍产蝉辫;到&苍产蝉辫;“&苍产蝉辫;情节严重&苍产蝉辫;”或&苍产蝉辫;“&苍产蝉辫;情节特别严重&苍产蝉辫;”&苍产蝉辫;的构罪标准&苍产蝉辫;。&苍产蝉辫;参考《最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非法采矿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的解释》,&苍产蝉辫;本案可归类为&苍产蝉辫;“&苍产蝉辫;证据不足、&苍产蝉辫;指控犯罪不能成立&苍产蝉辫;”&苍产蝉辫;的情形&苍产蝉辫;,&苍产蝉辫;办案机关应依法作出无罪或撤案处理。
本案系程序正义原则在涉企刑事案件中的生动实践&苍产蝉辫;,通&苍产蝉辫;过严格司法鉴定审查标准&苍产蝉辫;,有效避免了瑕疵证据入罪风险。&苍产蝉辫;案件处理过程中展现的&苍产蝉辫;&辩耻辞迟;证据审查叁原则&苍产蝉辫;&辩耻辞迟;(程序审查优先、&苍产蝉辫;专业审查补强、&苍产蝉辫;政策审查托底),&苍产蝉辫;为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可&苍产蝉辫;复制的经验样本&苍产蝉辫;,彰显了新时代&苍产蝉辫;&辩耻辞迟;依法护企、&苍产蝉辫;规范司法&苍产蝉辫;&辩耻辞迟;的法&苍产蝉辫;治精神。